蕉城在线
1978年8月,蕉城区(原宁德县)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时称中共宁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1988年2月,监察机关成立。1993年3月,纪委和监察局合署办公,同时行使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从1978年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至今已历时30年。三十年来,我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证。
区委常委 、纪委书记赵榕生等参观区青少年廉洁教育中心
坚持围绕发展 服务大局
有力保障蕉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十年来,我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始终紧贴发展、服务大局,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置于党的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中去认识、去把握、去谋划,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新农村建设、国企改革、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抗洪防台等的监督检查,确保区委、区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等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影响改革、妨碍发展的突出问题。推进市场配置资源工作,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开展“行政提速,服务发展”活动,实行绩效评估,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2005年以来,先后出台了《构建软环境建设联合监督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监督检查推进重点项目实施的工作意见》等,共开展各类执法监察114项,查纠违纪金额50多万元,组织效能督查170多次,受理效能投诉425件(次),查纠影响投资软环境的人和事71人(次)。
组织党员干部参观预防职务犯罪图片展
坚持以人为本 紧贴民生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促进和谐蕉城建设
三十年来,我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始终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注重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建立完善信访联系制度,开展了百姓“小事”巡回访、党风政风行风监测活动,变上访为下访,有效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大纠风治乱力度,协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减轻农民负担督查、清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治理党政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整治企业违法排污等专项工作,严格执行“五个坚决纠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05年以来,减轻教育负担2196万元,查纠违规收费23.8万元,减轻农民负担5438万元,查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坑农害农等涉农案件,为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964万元,清偿拖欠工程款3061万元,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实行民主评议“末位追究”制,先后开展了“百家企业评机关”、“群众评机关,部门比绩效”等活动,有力促进机关政风行风建设。
深入基层开展纪检监察“百姓小事巡回访”活动
坚持标本兼治 惩防并举
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惩防体系
近年来,我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反腐败工作逐步由权力反腐向制度反腐转变。一是加强教育。积极开展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革命传统、先进典型和警示教育,增强党性觉悟,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通过文艺演出、灯谜竞猜、诗词朗诵、漫画展、廉政公益广告、编发廉政警言短信、成立青少年廉洁教育中心等形式,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家庭、机关活动,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组织创作的廉政小品《不能没有你》,参加了中央电视台小品大赛和中纪委廉政公益广告颁奖晚会演出;创作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卫士之歌》廉政歌曲,分别获得全国、全省反腐倡廉歌曲评选三等奖、优秀奖。二是健全制度。实行了执法监察报备责任制,并督促有关部门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推进政务、校务、院务、村务、厂务等五项公开,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制度体系,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三是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建立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谈话诫勉、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监督。同时,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廉政文化进社区
坚持端正党风,弘扬新风
努力营造风清气正业兴的良好氛围
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兴衰成败。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社会稳则事业兴。多年来,我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始终坚持把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作为反腐倡廉的关键环节,认真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入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送收“红包”、参与赌博、跑官要官、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利用婚丧嫁娶敛财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切实查纠存在的不廉行为和不正之风,有效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以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出台了《蕉城区村(社区)党风廉政监督办法》、《蕉城区村(社区)干部廉洁自律暂行规定》,实行“村干述廉、村民询廉、群众评廉、组织诫廉”制度,开展了“廉洁为农谋发展,走进百村看村官”活动,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基层和谐稳定。开展了“学习黄令赤先进事迹,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律作风整顿和机关效能建设,着力解决干部工作作风不够实,事业心、责任感、组织纪律性不够强、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不够快等问题,使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干部形象进一步提升,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坚持严格执纪惩治腐败
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
我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科学办案、依法办案,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2005年来,我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559件(次),新立案件262件,其中经济类案件76件,涉及乡(科)级干部要案14件,贪污受贿万元和挪用公款5万元以上经济大案23件,结案25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1人,免予党纪处分9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7人。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查纠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共立案侦察商业贿赂案件38件,查结27件,涉及国家工作人员36人,涉案金额325.21万元。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正确把握政策,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积极排查案件线索,澄清了272件失实的举报,为一批被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同时,通过查办案件,既强化警示、教育干部,又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充分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既严惩腐败,又旗帜鲜明地保护和支持在改革发展中大胆开拓创新的干部,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社会综合效果。
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
坚持内强素质 外树形象
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组织、作风、能力建设,切实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学习型、实干型、廉洁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树立拒腐防变意识,严格执行纪律,自觉遵守“十条禁令”,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做党的忠诚卫士;始终坚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事件面前,不畏艰险,走在前头,冲在一线,勇挑重担,当群众的贴心人。2005年来,全区先后有4个纪检监察组织被省、市纪检监察组织授予先进集体称号。先后有7人(次)被评为全省、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4人(次)被省、市被省、市纪检监察系统通报嘉奖;有11人(次)被授予省、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有2人(次)被区委记三等功。区纪委、监察局机关连续3届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机关支部先后3次被市委、区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十年历程,辛勤耕耘!
三十年历程,鼓舞人心!
三十年历程,催人奋进!
扶清风以扬云帆,鼓号角以启征程。在蕉城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攻艰破难的关键时期,蕉城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及纪检监察人在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力领导下,在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将一如继往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围绕发展,严格执纪,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