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协七届二次会议“即办”提案通报会上的讲话

(2005年6月9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蕉城在线    更新时间:2005-6-10 17:59:11

 

新华网蕉城在线

各位委员、同志们:  
  今天,政协提案“即办件”办理工作通报会开得很好,收到了理想的效果。通报会上,提案承办单位和政协委员面对面进行了很好的交流和沟通,大家增进了了解,形成互相支持、通力协作的良好氛围。  
  今年政协七届二次会议期间,全会向政府交办的提案中有5件被区委区政府选为即办提案,陈宗森区长还亲自主持召开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即办提案的办理工作,这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政协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对重点提案实行即办制度是提案办理方式的一次创新,今天第一次召开“即办”提案通报会能取得理想效果,这要归功于提、办双方在提案工作中付出的大量的、辛苦的劳动。在此,我代表区政协向大家表示诚挚的感谢。  
  大家知道,政协的主要职能之一就是参政议政。区七届政协换届以来,在参政议政的形式和渠道上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归纳起来,主要有下列九种形式:一是专题视察;二是调研,包括委员个人的调研和政协组织的专题调研;三是各种形式的会议;四是提案;五是建议案;六是委员反映的社情民意;七是主席约谈委员;八是政协委员咨政会;九是政协论坛。而反映我们视察、调研成果的最常用、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提案。提案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绝大多数是党政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也是有关部门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今天“即办”提案通报会开得很好,借助通报会这个平台,提案委员和承办单位面对面零接触,既增进了解,又形成共识,对相关工作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下面,我提两点意见:  
  一、要以“三个代表”为指针,进一步提高对提案工作的认识。  
  1、要充分认识到提案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政协提案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意见或来信,它是政协组成单位、政协委员和政协专门委员会,郑重地向政协组织提出并经政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送交有关部门办理的意见和建议,是从更高层次上反映群众的呼声和愿望。承办政协提案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办理结果答复提案者。认真负责地做好政协提案工作,对于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更好地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改进党和政府的工作作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不断推进人民政协提案工作的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重要环节。要提高认识,就是要从这样一个政治高度来看待政协提案工作,对待政协提案工作。  
  2、要充分认识到提案工作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工作。提案工作包括从提案的提出、审查、办理、落实等一系列环节,涉及到提出提案的全体政协委员、政协组成单位和政协专门委员会,涉及到办理提案的党和政府的有关部门,绝不只是政协组织自身的工作,而一项涉及全局、影响全局的重要工作。从全局性的高度来认识提案工作,进而使各个方面都积极主动地在提案工作中发挥各自的作用,有利于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政府、政协对政协提案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调动政协委员、政协组成单位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运用提案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有利于进一步贯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政协提案工作方针。从全局高度来认识政协提案工作,就是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协调、持久地加强各个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提案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3、要充分认识到提案工作是以人为本、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密切联系群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作风。通过政协提案工作,可以使党和政府进一步密切联系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倾听群众呼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政协委员来自社会各个方面,来自各个行业,他们同人民群众有着密切的联系,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和愿望,能够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承办单位办理好提案,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重要指示的实际步骤,对于密切联系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对于尊重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对于接受人民监督,改进政府工作,都具有重要作用。如何对待提案和提案工作,说到底就是如何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如何对待人民群众的问题。  
  各级领导都应当高度重视并积极主动地关心和支持提案工作,全体政协委员、政协组成单位、提案各承办单位,更不用说从事提案工作的同志们,都应当满腔热情地对待提案工作,参与提案工作,共同努力做好提案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真正发挥政协提案应有的作用。  
  二、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协提案的整体质量。  
  1、要在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上下功夫。质量是提案的生命,直接关系到提案作用的发挥,关系到政协参政议政的成效。多年来,我们强调提案质量时通常讲提案必须具备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高质量的提案要具备以下四点,即具有宏观性,反映大事;具有准确性,言之有据;具有可行性,建议具体;具有规范性,便于处理。  
  2、要在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上下功夫。提案真正发挥作用,关键在于承办单位要提高办理质量,保证办理实效。从实际情况看,绝大部分政协提案的办理集中在政府系统的各部门,少部分由区委系统各部门和区级人民法院、政协科室办理。提案办理工作不能满足于对提案有个答复,满足于委员没有意见,更重要的是通过办理提案推动工作、改进工作。要把办理提案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抓出实效,抓出成果,真正使提案的建议落到实处,充分体现出提案的价值。这是提高提案办理质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提案承办单位对委员提案中所提及的问题,凡是有条件解决的,应该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对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可以纳入各部门的研究课题,通过专题调研,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对因条件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订出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说明情由,解释清楚。  
  各位委员、同志们,广泛联系民情,提出好的提案,是政协委员的权利和义务,办理好政协提案,促进社会发展,是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责。全体政协委员和各提案承办单位都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与时俱进,转变作风,扎实工作,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以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把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共同为全面建设小康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