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部署贯彻实施中央纪委《规定》

6月28日前上报自查表 拒不纠正者将严肃处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闽东日报蕉城新闻    更新时间:2007-6-27 9:56:42

 

  新华网蕉城在线(韩承斌  黄锦华) 6月26日,蕉城区召开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规定》及上级相关会议精神,并就全区贯彻实施《规定》作具体部署。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纪委书记汤万泽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区直各单位负责人、纪检组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委书记,委、局机关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汤万泽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规定》,准确把握《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了解《规定》提出的八项严格禁止的要求,明确纪律界限;认真做好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工作;领导带头,率先垂范,要将学习《规定》作为当前全区各级各部门开展“学习黄令赤先进事迹,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把《规定》及时分发给党员干部,人手一册,保证党员干部学习到位率100%;要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把贯彻《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
  汤万泽还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市纪委和《规定》的要求,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都要据实填写《关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自查报告表》,凡有违反《规定》行为者,要如实向组织上说明情况,并坚决、立即纠正;各乡镇各单位贯彻落实《规定》情况及自查情况统计表,于6月28日前报区纪委党风室。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是:0593-2823898、286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