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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作者:蕉城在线    新闻来源:蕉城在线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30

 

蕉城在线(颜凑)10月29日,蕉城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造福工程”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调整蕉城区人大常委会妇女儿童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的决定(草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协进、周玉成、林碧娇、肖永春、黄俊敏出席会议,副区长蓝晓平、郭孟希等列席会议。
    《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颁布,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作为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劳动关系调处领域的第一部大法,《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促进《劳动合同法》在我区的贯彻实施,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了《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活动,形成的执法检查报告,较为全面、客观地评价了该法律在我区的贯彻实施情况,充分肯定了区政府及其劳动保障等部门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效,针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工作建议。会议认为,要继续加大《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强化法制观念;要积极稳妥推进法律的实施;要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08年的工作安排,区人大农经委、民侨委在区人大常委会周玉成副主任的带领下,对我区实施造福工程情况进行了调研,比较客观地掌握了一些基本情况。几年来,区人民政府及区直有关部门,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实施“造福工程”的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强化落实,保证“造福工程”的实施工作在我区得到顺利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据悉,从1994年至2007年底,我区累计搬迁4596户22281人(其中连家船上岸建新居756户3780人),惠及16个乡镇(街道)591自然村,新建安置点或搬入主村共116个行政村,促进了集镇化和中心村建设。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区“造福工程”更有效实施,真正使“造福工程”造福我区的弱势群众,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会议指出,一要提升整体水平要强化领导;二要保证“工程”推进要科学规划;三要完善基础设施要多方筹资;四要考虑群众出路要注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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