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图]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蕉城在线    更新时间:2006-12-6 9:26:56

 

会场

  新华网蕉城在线(黄胜寿)12月4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在区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联席会议,组织“一府两院”及政府部门负责人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区长陈宗森、区人大主任苏祥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副主任叶协进主持会议。区人大副主任周玉成、副区长孙江宏、黄少芳、赵榕生、江振团、蓝晓平、程立平,政协副主席左允斌、“两院”院长姚文生、高剑峰、区政府助理调研员余新文,以及各主局负责人60多人参加会议。
  会上,陈宗森结合我区的工作实际,就区政府如何学习贯彻《监督法》作了表态。他指出,要充分认识《监督法》实施的重大意义,提高贯彻落实《监督法》的自觉性,希望全区各级各部门务必要有深刻认识,切实增强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全面地贯彻落实好《监督法》。要认真学习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贯彻氛围。要做到在学习上,在宣传上,在谋划明年工作上下功夫,确保明年的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依法扎实推进。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要明确职责,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要把握重点,认真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要建立通报制度,不断推进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进程。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主动转变管理观念和管理方式,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制定规划、制定标准、强化监管和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上来,全面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苏祥荣和与会人员一起学习监督法

  苏祥荣就如何学习贯彻监督法作了强调:他要求,要充分认识监督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要深入理解监督法的基本精神。要准确把握监督法的关于对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工作的监督,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以及《监督法》中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及“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作了规范化、程序化的规定等几大重要问题。要做好贯彻监督法的几项工作,要采取积极的措施,确保监督法有效正确实施。要抓好监督法的宣传和教育培训 ;人大常委会要做好监督法实施前的规范、过渡和落实好各项措施;“一府两院”要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区政府和“两院”要及时研究制定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的工作措施,建立和完善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增强接受监督的工作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使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共同努力把监督法贯彻好、落实好,为加快海峡西岸东北冀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而努力奋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于2006年8月27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胡锦涛同日签署第5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