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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二期

2024-08-12 18:27:19 宁德蕉城在线

宁德蕉城在线(余汕康)为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营造从严惩治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氛围,达到“查处一批、震慑一批、指导一校、教育一片”的目的,现将蕉城区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蕉城区xx学校未及时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案

2024年5月30日,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正在从事餐饮服务的蕉城区xx学校食堂进行检查,现场抽查了厨房4种在用食品追溯信息录入情况,发现均未按规定及时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同时当事人于2023年9月26日,因同一违法行为已被警告处罚。鉴于该校属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对该校食堂未及时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二、蕉城区xx中学未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的行为

2024年5月27日,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德市xx中学食堂进行检查,现场抽查了食堂留样冰箱的留样食品,随机抽取4个留样产品,均低于125g,留样记录不规范等未按规定食品留样的行为。同时当事人于2023年9月27日,因同一违法行已被警告处罚。鉴于该校属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对该校未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三、 蕉城区xx未及时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问题

2024年6月4日,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正在从事餐饮服务的蕉城区xx中学食堂进行检查,现场抽查了厨房及仓库货架上3种食品追溯信息录入情况,发现均未录入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同时当事人因同一违法行为已被警告处罚。2024年6月11日对当事人就上述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情况进行调查询问时,仍未按规定及时录入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鉴于该校属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对该校食堂未按规定及时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四、蕉城xx中学使用过期食品的行为
 
      2024年5月30日,宁德市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宁德市xx中学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校食堂使用过期食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4条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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