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宣誓
△颁发任命书
(2024年6月27日宁德市蕉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依照《宁德市蕉城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宁德市蕉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在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加挂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牌子,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更名为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宁德市蕉城区人大常委会
任命刘建麟为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杨声鸣的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2024年6月27日宁德市蕉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任命林生然为宁德市蕉城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潘仙辉为宁德市蕉城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因机构改革,其原任的蕉城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