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汕康)1月9日,蕉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省、市局《关于开展销售环节高风险食品排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对辖区内经营户开展排查工作,排查是否存在河豚鱼(包括河豚鱼干)、织纹螺、野生食用菌等易引发食物中毒高风险品种的情况,并印发《关于禁止经营食用河豚鱼、织纹螺的警示》等宣传材料100余份,普及预防食品安全风险和食物中毒方面的知识,由各农贸市场开展培训和宣传,规范经营活动。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检查经营户135户次,暂未发现问题。
“2016年,原国家农业部和食药监总局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禁止经营养殖河鲀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鲀整鱼;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鲀;养殖的河鲀应当在获许可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后方可销售。目前国家并没有放开餐饮环节加工制作鲜活河鲀的禁令,任何食品经营单位禁止销售、加工活体河鲀和野生河鲀。”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