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德市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对属地一网站运营公司罚款10万元。
经查,该公司所属网站存在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网站运营主体未能履行主体责任,未能尽到对生成信息的审核管理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宁德市网信办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责令其关闭网站,并处人民币10万元罚款。
近年来,宁德市网信办坚持依法管网治网,坚守网络空间安全有序,不断加大网络行政执法力度,持续开展“清朗”等系列专项行动,切实压实企业平台主体责任,打击整治了一批网络乱象和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累计处置不良有害信息6900余条,关闭网站(账号)148个,联合涉网管理部门办理网络案件9起,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在此,宁德市网信办提醒:
各网站平台要切实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在保障信息安全、规范传播秩序、维护良好生态等方面履职尽责、完善机制、规范管理,严防各类违法信息生产传播,自觉防范和抵制传播不良信息,共同维护好互联网信息内容安全。
来源:网信宁德
近日,宁德市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对属地一网站运营公司罚款10万元。
经查,该公司所属网站存在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网站运营主体未能履行主体责任,未能尽到对生成信息的审核管理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宁德市网信办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责令其关闭网站,并处人民币10万元罚款。
近年来,宁德市网信办坚持依法管网治网,坚守网络空间安全有序,不断加大网络行政执法力度,持续开展“清朗”等系列专项行动,切实压实企业平台主体责任,打击整治了一批网络乱象和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累计处置不良有害信息6900余条,关闭网站(账号)148个,联合涉网管理部门办理网络案件9起,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在此,宁德市网信办提醒:
各网站平台要切实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在保障信息安全、规范传播秩序、维护良好生态等方面履职尽责、完善机制、规范管理,严防各类违法信息生产传播,自觉防范和抵制传播不良信息,共同维护好互联网信息内容安全。
来源:网信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