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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例 蕉城开出罚单

2023-12-06 09:14:43 三都澳侨报

本报讯(余汕康)12月2日,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周末时间对辖区农贸市场及超市的“生鲜灯”更换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对2家未更换“生鲜灯”经营户进行当场警告并发放处罚决定书。

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自今年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再使用“生鲜灯”将属于违法行为,违反规定者将被警告或处罚。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考虑销售者、消费者利益诉求,加强过渡期宣传和自查,积极引导经营者主动更换照明设施,以“人性化”措施提升监管“温度”。

记者了解到,12月,蕉城区全面落实新规,进入“生鲜灯”重点整治阶段,市场监管部门对少数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淡薄、经多次劝导仍然漠视新规的经营户,依法落实惩戒措施。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违反‘生鲜灯’相关条款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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