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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蓝”守护“生态绿”!蕉城营造“无火清明”生态

2023-04-04 17:45:00 大梦蕉城
□ 杨慈监 胡容妃

 

 这起火灾案件,我们基本明确了火源,下一步可以从固定起火点入手……”日前,森林警察大队业务民警正在与派出所民警讨论霍童坑头村的一起火灾案。
该案件发生于霍童镇坑头村山兜山场,过火面积较大。接警后,蕉城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经现场勘查及走访群众,民警很快发现山火系人为引发,并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谢某某。据悉,谢某某在坑头村农地里清理杂草时,随手丢弃烟蒂引燃杂草后引发山火,发现山火蔓延已不可控,谢某某选择了逃离现场而不是立即报警。期间,民警多次走访其家属,宣讲投案自首相关政策,劝导家属配合公安机关工作,3月28日,犯罪嫌疑人谢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因涉嫌失火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该案的迅速告破,对当地群众野外用火安全,起到了明显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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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宣传 “常态化”打好防范阵地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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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天气干燥,一个烟头、一个火星就可能引发大规模的森林火灾,大家要特别注意在农用地、林区不能使用明火,如遇森林火灾,要及时报警。”清明节将至,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联合辖区派出所走进田间地头和乡村道路,以“拉家常”、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村民讲解森林防火知识,提高林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森林防灭火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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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以来,蕉城公安分局结合春耕踏青、清明祭扫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无火清明”巡逻防护行动,在民众入林踏春常去点、农田与林地交界处及其他防火重点敏感区域设置防火宣传牌,在各村显要位置、高火险区、祭祀扫墓主要入口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设置防火宣传展板,推动森林防火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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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蕉城公安分局共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8场次,发放宣传单1200余份,发送森防宣传信息2000余条。

 
 

狠下功夫 “网格化”打好侦查布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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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无人机与传统巡护模式相结合,不仅提升了巡查效率,也加强了监管能力,有效降低灾害发生概率。”4月1日,一架无人机盘旋在虎贝镇梅鹤村山场的高空,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正在操作无人机开展森林防火巡查工作。将传统巡防与网格化科技巡护相结合,通过无人机实时传输视频图像,对重点区域进行高空勘察和徒步巡护,形成“技防+人防”立体化巡护模式,真正做到陆空无死角,有效提高森林巡护与预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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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积极建立完善“平安林区”防控新机制,在各乡镇林区重要道路、卡口布设监控视频,以洪口派出所为试点,成立“天池警务队”, 常态化开展“岸巡、水巡、视频巡”。期间,通过卡口监控,三天成功破获2.19中洋里村垄山场森林失火案,通过“智能天网”实时开展视频巡查,实现“天眼”向林区延伸,提高森林视频监控的覆盖密度,加速激活森林“智慧警务”发展新引擎,切实做到森林火灾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近年来,通过无人机侦查立刑事案件3起,侦破3起,调取各乡镇监控视频672条,累计排查林区涉险点113处,落实管控措施38处,化解风险隐患26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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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蕉城公安分局已连续两年实现火灾案件破获率100%,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为加强蕉城区生态文明建设,构建“五高五美”现代化新蕉城提供了坚强生态基础。
预防和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是一项系统工程,蕉城公安分局将进一步深化部门联动、警种联动、区域联动,与林业、消防、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及公安业务警种密切配合,坚持“人防、物防、技防、机防”相统一,助力智慧警务服务森林防灭火安全管理,织密林区治安防控网,进一步强化林区治理能力,严厉防范和打击森林火灾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林区社会稳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与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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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并且会在林区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将严重破坏森林生态系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森林防灭火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因此每个人都要增强防火意识,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火苗再小,也会酿成大祸。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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