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设立联系方式:
区委巡察一组
巡察对象:石后乡
联系电话:17306053101,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邮政信箱:宁德市A041号邮箱
联系信箱设在石后乡联防联动中心门口
区委巡察二组
巡察对象: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含区计划生育协会、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红十字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18060322102,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邮政信箱:宁德市A40号邮箱
联系信箱设在区卫健局大门口
区委巡察三组
巡察对象:宁德人民医院(含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电话:17318386663,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邮政信箱:宁德市A042号邮箱
联系信箱分别设在宁德人民医院大门入口人行通道边、区妇幼保健院综合楼门口
区委巡察四组
巡察对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含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联系电话:17318386664,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邮政信箱:分别为宁德市A039邮箱、宁德市A043邮箱
联系信箱分别设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楼一层门口、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办公楼一层门口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对巡视巡察干部的纪律和作风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巡察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区委巡察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3-2879903,正常上班时间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