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2023年度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措施》政策解读
为深化落实《宁德市贯彻落实福建省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重点聚焦现阶段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配套研究出台我市2023年度“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措施”,围绕用地需求、技术创新、金融服务、减税降费、用工保障、信用服务等六个方面,加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现对《十三条措施》
作简要解读:
一、用地需求保障方面
(即措施中的第一条至第五条)
● 重点实施优先保障优质企业用地需求
● 鼓励优质企业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
● 推进工业小微园建设
● 促进电商园区建设
● 解决历史遗留权属问题等措施
一是鼓励企业在原有建设用地上通过新建、扩建、拆建等方式路径进行厂房升级改造,用地容积率下限原则上在原省定标准基础上提高10%以上,容积率上限可提高到3.0;
二是对电商云仓类新型物流园区运营单位、园区考评前三名、电商行业活动等进行奖励,着力降低快递物流费用成本,促进电商企业入库纳统孵化,逐步完善电商生态;
三是参照信访工作采取“领导包案、化解积案、逐步销号”的做法,推动民营企业历史遗留的不动产权属问题解决。
二、技术创新保障方面
(即措施中的第六条)
主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开展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中心试点的牵头单位和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金扶持。
三、围绕金融服务保障方面
(即措施中的第七条至第九条)
● 重点从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 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
● 强化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增信功能等方面,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一是要求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鼓励灵活采取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的接续转换;
二是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通过延后计息、贷款减息、免收罚息和违约金等,减轻小微企业还息压力;
三是强化融资担保机构增信功能,将平均年化融资担保费率从1%降至0.8%以下,并对单户担保金额在20万(含)以下的融资主体酌情免收担保费用。增设再担保保费补贴资金专项,提高市县两级担保公司分险业务规模。
四、减税降费保障方面
(即措施中的第十条至第十一条)
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小微企业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如,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减轻社保缴交负担,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2023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从3%降低至1%。
五、用工服务保障方面
(即措施中的第十二条)
鼓励“以老带新”“以工引工”,重点对企业在职老员工为企业从宁德辖区以外引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新员工,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老员工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同时鼓励企业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对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六、信用服务保障方面
(即措施中的第十三条)
主要是支持企业信用修复,实现即时受理、即时审查,缩短修复办理时限。对异常名录信用修复办理时限由法定的5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的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
该《十三条措施》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吸收了我市民营企业和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建议,并经多轮研究修改形成,不仅反映了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特色,而且政策支持的力度大、亮点足,每条都是干货实招。希望各位企业家朋友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经营情况,借助政策东风,大胆创新、放心创业、放手创造,持续精耕细作、做强做优做大,在新一年的发展中迈出更坚实步伐,在新一轮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