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版《条例》自颁布实施以来,在加强地名管理、保持地名相对稳定、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际交往需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地名管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修订后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地名工作的领导,科学总结长期以来我国地名工作实践经验,系统阐明了地名管理的方针原则、范围内容、体制机制、程序规范以及地名使用、地名文化保护、监督检查等各方面要求,为推进新时代地名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对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地名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现将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予以公布,供广大市民朋友、企事业单位查阅浏览,共同营造良好的《条例》宣传贯彻社会氛围,讲好闽东地名故事,传播闽东地名文化之光。
附件:《地名管理条例》(新修订)
来源:宁德市民政局